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堅決執行國務院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地下水資源過度開采利用。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水法辦法》《甘肅省水利廳關于關閉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自備水源井工作的通知》(甘水資源發〔2016〕1號)和《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井關閉工作的通知》(〔2023〕9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全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井有序封閉關?!,F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關閉范圍
全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尚未關閉的自備水源井。
二、關閉程序
堅持“政府牽頭、屬地管理、行業監管、協同配合”,由區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區水務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區住建、工信、公安、衛健、民政等部門單位和張掖經開區、各鄉鎮街道配合,全力推進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井關閉工作。
由區水務部門提出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源井的核查關閉建議后,由區政府向取用水戶下達《關閉自備水源井通知書》。自備水源井取用水戶接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組織關閉自備水源井,拆除自備水源井取水的相關設備,封閉井口。
三、關閉要求
全面拆除自備水源井取水涉及的全部設備和附屬設施,包括自備水源井供電線路、水泵、機電設備及供水管道等設施。設施拆除后,必須封閉自備水源井口,確保無法使用。
四、關閉標準
對成井時間長、質量較差、井深較淺、沒有保留價值的自備水源井,拆除全部設備和附屬設施后,拔出井管并封填。封填采用沙石粘土混合填埋方式,下層填埋物為經清水沖洗干凈的碎石或河卵石及粗砂,上層填埋物為無雜質及其它污染物的優質粘土,表層封堵混凝土。
對出水量正常、水質合格、井況較好,有保留價值的自備水源井,采取封閉方式關閉,作為應急與干旱年份的備用水源。鋼質井管井口采用鋼板焊封的方式封閉,水泥材質井管采用鋼質井帽和鋼釘方式封閉。
五、關閉時間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全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源井取水戶自行拆除取水設備,主動關閉自備井。凡逾期不拆除取水設備、不關停自備水源井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對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